標的信息
流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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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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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新東方大廈A座1層、6-26層22處房地產及110個地下車位打包轉讓 資產來源 企業(yè)實物資產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無 不動產 不動產登記號/房產證號 詳見標的物清單 權利類型 土地性質 出讓 房屋性質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房屋規(guī)劃用途 非住宅 實際用途 綜合 房屋坐落 西湖大道12號 共有宗地面積(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21200.01 專有建筑面積(平方米) 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房屋結構 房屋總層數 28 戶型(室) 戶型(廳) 戶型(衛(wèi)) 裝修標準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2004 租賃情況 有 擬售價格(萬元) 使用期限說明 不動產分類 房屋裝飾情況 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配套設施 共有情況 周邊環(huán)境 土地使用證號 交通情況 地類(用途) 使用狀態(tài) 轉讓標的所涉部分房產及車位目前狀態(tài)為出租狀態(tài),租期至2026年8月19日,租賃情況具體參見附件《標的物清單》(僅供參考)。 物業(yè)管理情況 瑕疵情況 房屋掛牌核驗統一編號 房源二維碼 其他 截至評估基準日,納入評估范圍的位于杭州市上城區(qū)西湖大道12號新東方大廈的110個地下車位尚未取得權屬資料。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浙江東方于2002年10月23日向出賣人購買地下室停車泊位110個,停車泊位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與購買的房屋所有權完全一致,其中層面停車車位14個,機械停車位 96個。(摘自評估報告)
其他披露內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競買方)并辦理線上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買方,則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延長信息披露的,從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過1年)。 3.若信息披露期之內,只有一家競買方報名,則在不變更公告掛牌時的受讓條件和合同條款的前提下,該競買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內,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競買方報名,則按照最終確定時間采用網絡競價-多次報價【自由報價開始時間為信息披露期滿日后一個工作日下午14:00;限時報價開始時間為信息披露期滿日后一個工作日下午15:00,限時報價周期時間為180秒】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在不變更公告掛牌時的受讓條件和合同條款的前提下,競買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轉讓標的為杭州市上城區(qū)西湖大道12號新東方大廈A座1層、6-26層22處房地產及110個地下車位打包轉讓,新東方大廈A座房屋總層數為28層,其中地上26層,地下2層。具體參見附件《標的清單》(僅供參考),房屋及車位如有溢價,則按照清單掛牌價格占總掛牌價格比例同比例溢價。 6.本次轉讓標的所涉110個地下車位尚未取得權屬資料,停車泊位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與購買的房屋所有權完全一致,轉讓方對地下建筑能否辦理不動產權證不承擔擔保責任。受讓方需自行辦理地下建筑不動產權證,并承擔辦理地下建筑不動產權證的各項稅費,權證辦理及稅費承擔均與轉讓方無涉。受讓方知悉并接受地下車位若按規(guī)定無法單獨辦理地下車位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等證件的事實,放棄以無法辦理權屬登記為由的房屋轉讓合同無效或解除等請求。 7.轉讓標的所涉部分房產及車位目前狀態(tài)為出租狀態(tài),租期至2026年8月19日,租賃情況具體參見附件《標的物清單》(僅供參考)。 8.轉讓標的所涉資產如有滲水或其他各類需維修等情況,均由受讓方自理。轉讓方對房屋外觀及內部結構、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瑕疵均不作擔保,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轉讓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須修復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9.意向方應自行了解并符合國家出臺的購房各項新政及細則,符合不動產所在地房屋購置條件,不符合條件的,責任自負。 10.信息披露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礃勇撓等思奥撓捣绞饺缦拢簞⑾壬?,15636395666。 11.標的物以目前的外觀、結構等現狀進行競價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標的物所作的文字說明和提供的圖片僅供意向方參考,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12.標的物內原有戶口為出讓方公司集體戶,主要用于公司員工臨時解決落戶問題,落戶地點為杭州市上城區(qū)西湖大道12號,屬上城分局小營街道派出所管轄,目前集體戶尚未遷出,戶內有8人。 13.轉讓方曾用名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更名為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資料上所有權人仍顯示為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4.其他重大事項摘自評估報告,詳見附件《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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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名稱 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香樟街39號國貿金融大廈31-33層 證件類型 營業(yè)執(zhí)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000142927960N -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計價方式 總價 轉讓底價(萬元) 30,223.21 是否有保留價 無 價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浙交匯”平臺浙交所的存管銀行,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在辦理房產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時,有關職能部門要求提供合同文本的,轉、受讓雙方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簽訂合同文本(以下簡稱“上述文本”),但雙方簽訂的上述文本僅作為辦理登記手續(xù)之用,上述文本未盡事宜或與成交后轉、受讓雙方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該《房屋轉讓合同》為項目成交后,轉、受讓雙方基于“浙交匯”平臺披露的《交易合同(樣稿)》而簽訂的交易合同,受讓方不得變更受讓主體,交易合同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不得修改。)不一致的,均以成交后轉、受讓雙方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為準。 3.受讓方自行辦理水、電、煤等戶名變更手續(xù),相關費用自理。 4.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購房增值稅發(fā)票,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6.標的按實際現狀進行轉讓,并按實際現狀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fā)證為準,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和成交關系,不多退少補。 7.轉讓方在收到浙交所轉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與受讓方簽訂《出租方變更協議》,辦理房屋交接,查驗并在《房屋交接單》簽字或蓋章(視為房屋交付完畢)。簽訂《出租方變更協議》、《房屋交接單》后,本次轉讓標的的風險由受讓方承擔。 8.交付日前的水費、電費及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物業(yè)維修金等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賃合同執(zhí)行;如《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的,標的交付日(含)前的水費、電費及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物業(yè)維修金等由轉讓方負責,標的交付時,轉讓方負責結清相應費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房屋涉及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上述相關費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賃合同執(zhí)行;其他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解決。 9.轉讓標的部分房產目前由轉讓方使用中。轉讓方在簽訂《房屋交接單》后10個工作日內騰退并交付給受讓方,交付前轉讓方無償使用。 轉讓標的部分房產已出租,受讓方須繼續(xù)履行原有租賃合同。截止本次掛牌公示,轉讓方與現有承租方正常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無任何糾紛。原有租賃合同自《出租方變更協議》生效之日起由轉讓方變更為受讓方,受讓方承繼該租賃合同項下出租方的各種權利和義務。同時,在簽訂《房屋交接單》后10個工作日內,轉讓方將已收取的《房屋租賃合同》項下履約保證金及《房屋交接單》簽訂之日后歸屬受讓方的已收取的租金轉付給受讓方。與承租方的銜接、穩(wěn)定工作由受讓方負責。 房屋交付完畢后,現有承租方或有對受讓方相關訴求的,由受讓方與承租方自行協商解決,與轉讓方和浙交所無涉。租約到期后是否續(xù)租及騰空等事項由受讓方與承租方自行協商解決,與轉讓方和浙交所無涉。 10.轉讓方在收到浙交所轉付的全部轉讓價款,與受讓方完成《出租主體變更協議》、《房屋交接單》簽署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配合受讓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 11.受讓方可委托中介機構辦理過戶手續(xù),因代辦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12.標的房屋原有戶口問題(若有)由受讓方自行解決并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如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xù)的,轉讓方予以配合
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特別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購、貸款等政策的,意向方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萬元) 5,000.00 交納時間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交納方式 線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信息披露期 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90個工作日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是否自動延牌 是 延牌情況 目前已延長37個周期,已延長185個工作日 交易方式 網絡競價 項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 2.特別事項約定.docx 、 3.房屋轉讓合同(樣稿).docx 、 4.實地勘察證明.docx 、 5.授權委托書-意向方.docx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docx 、 《標的物清單》.pdf 材料附件 -
標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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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 聯系人 趙女士 電話 400-696-3939 手機 18858515716 傳真 郵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望江東路332號望江國際4號樓18層 網址 www.53004.cn 轉讓方 聯系人 劉經理 電話 15636395666 傳真 郵箱 Liudongming@zjorient.com 地址 杭州市上城區(qū)香樟街39號國貿金融大廈3308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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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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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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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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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方大廈A座1層、6-26層22處房地產及110個地下車位打包轉讓
30223.210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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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萬元)